壮族分册 之 鬼神信仰

【节日竞技场】体育与民俗的盛会

作者 : 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 : 国际在线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 : 2011-03-08


战国时代绘制的广西左江流域花山崖壁画群中,展现打铜鼓的场面比比皆是。

宁明花山崖壁画中的古代壮族武术形象。其南拳功法——马步春功功架势实,劲猛,创立了二千余年,堪称为“中华南拳之祖”。

宁明花山壁画中的“耍飞驼”,是投绣球活动的雏形。

广西历史悠久,很早就有人类居住。二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“柳江人”、“麒麟山人”在这块土地上活动。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文化,有桂林市郊甑皮岩洞穴遗址和南宁贝丘遗址等。从遗址考古发掘获得的古代文物证实,人类在新石器早期和中期,已经制造了三棱石镞和骨镞,证明传统的弓箭在广西已有一万五千年到二万年的历史了。已挖气出土的还有石斧、石奔、石戈、石矛、石铖等砍砸器、刮削器和勾刺器。这些器械用于狩猎,是生产工具,用于战斗,是长短武术器械。
  
    “柳江人”借助这些器械在博斗中用于劈、砍、掷、射,并协同跑、跳、躲闪、进、退等动作,在闲暇中,重温这些技能,亦作为习练与娱乐。这类活动,就是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雏形。
  
    春秋战国时期,广西为“百越之地”,这一时期的原始体育是按氏族组织活动的。据《壮族简史》记载:“古代人越人尚铜鼓,迄今壮族地区已发掘和发现铜鼓数百面……最大和较早的一面铜鼓,是北流县收集的云雷纹大铜鼓,面径一六五厘米,腰径一四九厘米,重达三百多公斤,体型高大,庄重古朴,是两千多年前的遗物。”显然,击打如此巨型铜鼓,是部落集体活动时才进行的。《隋书.地理志》又载:“诸僚……铸铜为大鼓,”“有鼓者号为‘都老’。”“都老”是壮族先民原始部族头人的称号,“都老”拥有的铜鼓,是政治权力的象征,因此打铜鼓活动,是在当时社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的。
  
    公元前214年,秦王朝统一岭南,设置南海、象郡、桂林三郡。广西大部分地区属桂林郡和象郡。 定时期的政治较稳定,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,民族这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已较广泛,这对当时的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,具有积极的意义。反映二千多年前壮族现实生活的花山崖壁画,展现了古代壮民族中已形成传统的打铜鼓、耍飞砣、射弩、赛龙舟等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。壁画不描绘有壮族先民所沿用的环首刀、剑、棍、矛、箭镞、盾牌、头盔等图象。此外,名地也出土大量的戈、铖、矛、长短剑等各式古兵器,这说明了当时的军事体育和民间体育,已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形式。

抛绣球

秦汉以后,中原文化逐渐向南方传播,少数民族地区逐步脱离原始社会的状态,向阶级社会发展。岭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,随着历史的不断前进而变化发展。形成更加丰富多采。如广西南拳的架式,系源于壮民族在长期的狩猎中,观察和研究各种野兽的站立、蹲伏、奔驰、闪展腾挪的姿态和特征,从这些动物的自然属性中,悟出龙的神韵,豹的跳劲、蛇的柔性,鹤的轻盈、虎的雄姿,把其揉入壮拳套路中。于是在壮拳的套路中先出现有龙、蛇、虎、豹、鹤五形。随着生活实践的深入,又拓展了狮、象、马、猴、彪五形,从而形成了较全面的壮拳“十形”,丰富了壮拳“艺术美”的内容,使中华民族众多的武术流派也“演其技术,习其劲捷”。又如“投秀球”,它源于二十年前的左江流域,当时它是用于狩猎和作战的古兵器——“飞砣”。到了宋代,人们将“飞砣”改制成绣花布囊,互相抛接习练和娱乐,后来又演变为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媒介。
  
    随着漫长的历史进程和民族风俗习惯的潜易,到了现代,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风俗习惯已相互渗透在一起,其内容形式繁花似锦,博大精深,有些传统体育项目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和悼念祖先的,如苗族的“爬坡竽”,是为了纪念苗族项雄孟子佑,瑶族“播公”,是为了纪念祖先盘王;有些项目已成为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如壮族的“打榔”,壮族蚂拐节、瑶族达努节举行的“打铜鼓”活动,都相沿袭千年以上;更多的项目是为人们娱乐健身的需要创造的,如苗族人民喜爱的“跳芦笙”,健美的动作,配合内容丰富的歌词和优美的曲调,边唱边舞,边跳边吹,说唱、交谊、运动三位一体,既交流思想感情,又得到娱乐和健身。还有壮族的“舞狮、舞龙”、“群龙争珠”,瑶族的“打猴鼓”、“打泥脚”,叙佬族的“母鸡护蛋”、舞草龙“等等,都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和浓郁的娱乐气氛,使人从中获得健美的享受。千百年业,它们都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。
  
    新中国成立后,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了新的发展,得到了较大的普及和提高。许多项目结合生产、结合民族节日、结合文化娱乐广泛开展,不少传统项目得到挖掘整理,制订了竞赛规则,技术上实现规范化。便如,投绣球、抢花炮、射弩、赛龙舟以及传统武术已列为全国性的比赛项目或表演项目,成为我国体坛百花园中一支支光彩夺目的奇葩。 

抢花炮场面鸟瞰

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

    广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。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,保留着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。如瑶族,长期辗转游耕,有“南岭无山不有瑶”之说。他们在斗争中为自卫而习练的瑶拳、盘瑶拳、编架弩射和在劳动生活中创编的打铀鼓、独木滑水、播公等,都带有聚众开展,集体演练的独特的民族色彩。
  
    流传于广西的古代民族军事体育活动,也很有民族特色。自宋至清在广西壮族地区长期实行土司制度,土府、土州、土县、土垌,都各拥有为数几百、几千以至几万的土兵,土兵是维护土司封建农奴制度的工具,但当遇到外敌侵扰,他们则是搞御外侮的军事力量。土兵平时一面务农一面训练,战时集之为兵。如壮族良兵,历代皆从民间征募,他们武技高超,威镇南疆。宋代王安石曾称为“粤右良兵,天下称最”。明朝嘉靖年间,桂西良兵曾在瓦氏夫人统帅下赴江浙前线,以七人为伍之瓦氏阵法大破倭寇,威慑敌胆,搞倭名将戚继光、谭纶、俞大猷还吸取了良兵技艺,训练他们的队伍。据胡宗 《筹海图篇、募客兵》记载:“择其骁勇者,各照良兵兵法结编为队伍……演其技艺,习其劲捷,”此外,惯使壮刀的“黑旗军”大刀队,精通“竹篙枪”术的太平军,“镇南关战役”的壮族军民,他们在抵御外敌侵略和推翻封建王朝统治中所创建的赫赫业绩,功垂武林,彪炳千古。

人们认为舞狮可以驱邪除害,永保丰年,从此,酷爱舞狮就成沿习。

每年正月初一到十五,壮家男女老少成群结伴,聚集于村寨空坪和堂前庭院,尽情地在打扁担。

壮族乡间踩风车。

广西许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,往往把民族文化娱乐寓于体育活动中,使民族体育具有鲜明的娱乐性质。壮族投绣球,是在每年正月初二至士五或“三月三”的歌圩节目举行,苗族的拉鼓活动是在激昂的芦笙和鼓乐伴奏下男女青年合跳的“踩堂”舞蹈中进行的,还有壮族的“投绣球抓卒”,京族的“跳竹杠”,瑶族的“打猴鼓”等等,都是趣味性很强的体育娱乐活动。这些活动不但能增强人的体质,而且使人愉身心,得到美的享受。
  
    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,在长期的社会实中医中,深受各族群众喜爱,从而奠定了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,传统的武术活动,就有壮、瑶、苗、侗、毛南、仫佬等民族的27个拳种流派,数以千计的拳术、器械、对练、套路,在全区流传;每年春节举行的舞狮箅龙活动遍及八桂;苗族坡会开展的“爬坡杆”、“跳芦笙”等活动,参加者数以万计,据1958年《隆林县志》记载:在良乡举行的“坡会”,参加活动的人数达5万人次,邻近云南、贵州的苗族群众也跋山涉水,汇集“坡会”;具有浓郁民族色彩的“抢花炮”数百年来长盛不衰,据三江《民国志,赛会娱乐篇》记述:“花炮会,六甲人、童人皆盛行,而全县率参加,……燃炮后铁炮直冲霄汉,观众闻炮声,即以铁环为目蜂拥争取,以夺得铁环按头、二、三炮依次领奖。其友族簇拥庆贺,欢声若雷。”这些描述,真实而生动地展现了当时抢花炮的热闹场面;历史悠久的“赛龙舟”,千百年来深受广西各族人民的喜爱,每逢农历五月初五的龙舟节,众舟博击江面,河岸人山人海,锣鼓喧天,欢呼雀跃,沸腾的场在经久不息。

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源远流长,有着悠久的历史、光荣的传统和丰富的内容

    大量的史料证明,它在整个发展的历史长河中,与各民话的自然环境、生产特点、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始终紧密地结合着,是各族人民改造自然,改造社会,改革人类自身的过程中的智慧结晶,它对提高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起着积极的作用,展现古代壮族武术的左江花山壁画中的武士形名胜,一个个身高体壮,神态威武,这说明古壮拳对锻炼身体,强盘壮骨,提高军事素质起着显著的作用;壮族的“风车秋”、“板鞋舞”瑶族的“独木滑水”,苗族的“爬坡杆”,侗族、壮族的“抢花炮”等等,都是青少年踊跃参加的项目,通过锻炼,可以培养他们顽强、果断、坚毅、敢于进取、步伐一致和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,还可以提高人们的力量、速度、灵敏、耐力等身体素质。
  
    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,对继承和发扬各族优秀的文化遗产,对增进民族团结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深远而广泛的意义,民族传统节目的“抛绣球”、“抢花包”等是很好的文化娱乐活动,开展的场面往往是:“山歌阵阵,群情沸腾”和“满场花包,彩色飞舞”。参加盛会的各族群众,欢聚在一起,他们用绣球和花包,抛结成民族友谊的彩虹。
  
    有不少项目诸如武术、射弩、抢花炮、推竹杆、气功等,正在扎扎实实做着推向世界的基础工作,其中包括:运动基础理论的研究,技术竞赛规范化的整理,普及与提高等等。源远流长的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,在不久的将来,必定焕发出绚丽的光彩,展现在世界人民的面前,必定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,开拓出更加广泛美好的前景。

板鞋舞竞技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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